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6G*** | 2024-12-23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