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F7*** | 2024-12-14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50 | 2 |
遼BF7*** | 2024-10-07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50 | 2 |
遼BF7*** | 2024-08-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遼BF7*** | 2024-11-3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遼BF7*** | 2024-09-1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遼BF7*** | 2024-08-1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遼BF7*** | 2024-10-1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