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DP7*** | 2024-12-10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