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CQ5*** | 2024-10-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