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G8*** | 2024-09-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