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G8*** | 2024-09-19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