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55*** | 2024-10-29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蒙D55*** | 2024-09-26 |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