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HM9*** | 2024-10-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HM9*** | 2024-09-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