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K62*** | 2024-11-08 |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或者乘坐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 200 | 2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