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jmm*** | 2024-09-0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50 | 2 |
豫jmm*** | 2024-08-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50 | 2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