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V18*** | 2024-10-01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B12*** | 2024-08-03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 | 200 | 6 |
魯ve7*** | 2024-11-30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