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GDL*** | 2024-12-06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