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H70*** | 2024-07-30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 100 | 未知 |
魯H70*** | 2024-11-03 |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