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p3*** | 2024-07-0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