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G·8***3 | 2024-09-06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