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13*** | 2024-07-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