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MD0*** | 2024-08-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