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1Q*** | 2024-12-24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