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E03*** | 2024-10-13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魯AL3*** | 2024-07-04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