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G5*** | 2024-09-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