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21*** | 2024-08-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