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KWB*** | 2024-12-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