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W***9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