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8***P | 2024-11-23 | 駕駛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