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LJ9*** | 2024-10-15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