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S73*** | 2024-11-13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時速2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