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QM*** | 2024-12-2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