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67*** | 2024-12-12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