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M·G***5 | 2024-12-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