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8***6 | 2024-11-2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