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Q·8***9 | 2024-08-27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