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2***0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T·7***Y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