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D***3 | 2024-07-30 |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