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2***D | 2024-07-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