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9***B | 2024-11-2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粵T·9***U | 2024-10-0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