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1***8 | 2024-07-02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