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7***4 | 2024-08-0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