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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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