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S***7 | 2024-09-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