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9***H | 2024-07-20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nèi)或路口內(nèi)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