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B***M | 2024-09-0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