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C***3 | 2024-08-2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