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L·V***1 | 2024-07-2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