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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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A7F*** | 2024-10-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贛LJ0*** | 2024-12-1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贛LJ0*** | 2024-08-2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