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D·2***9 | 2024-09-2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未知 |
豫BMJ*** | 2024-11-0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