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X***G | 2024-06-29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豫A5R*** | 2024-11-20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