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7***1 | 2024-07-21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