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A·0***F | 2024-11-16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豫A87*** | 2024-10-05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