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F·8***3 | 2024-08-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