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M***6 | 2024-09-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